电子口岸第一次预录入时所需资料:
1、CA证书
2、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6、法人/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准备清晰复印件一套并盖章。
1、省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局: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外经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6、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1号表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2号表
(注:1、2号表在当地主管海关企管科领取,2号表上部分地区根据当地主管外汇局要求需要有核员证号)
7、2号表上法人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操作员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新办企业需准备清晰复印件一套;1、2项需携带原件。)
第二次办理制卡所需资料:
1、第二次制卡:经质检、工商、国税三个部门网上审核盖章的导入表原件及第一次录入时订好的一套资料,经办人身份证;
2、如需变更企业名称等需下列(1)--(8)项、法人卡、操作员卡;
3、如需变更企业地址需下列(1)---(7)项、法人卡;
4、如需变更注册资本、企业性质、法人代表、经营范围需(1)项,(3)-(8)项,法人卡;
5、如需变更(增办)操作员需(1)项,(7—8)项,法人卡,操作员卡;
(注:部分地区根据当地主管外汇局要求需要有核销员证号)
(1)--(8)项分别为:
(1)由当地主管海关签字,盖章的电子口岸数据修改工作联系表;
(2)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国税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外经贸:内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外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
(8)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2号表);
(9)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1号表);